2018年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(二)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在2018年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1名考生的准考证号、考试科目、违规事实、拟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公告如下。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。公告期满后,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联系电话:0571-88908163、88907518。
2018年7月20日
准考证号 |
考试科目 |
违规事实 |
拟处理意见 |
处理依据 |
1864502092 |
物理 |
53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|
取消物理科目的考试成绩 |
第五条、第九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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